[讨论][转帖] 教育部重修师德规范 首次列入“保护学生安全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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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落 [离线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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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《中国教育报》消息,有关部门日前将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研究小组修订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公布,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。消息说,今年5月,教育部师范司、《中国教育报》和《中国教师报》联合举办“教师职业精神”征文和大讨论活动,广大教师积极参与,踊跃投稿,引起社会广泛反响。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,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,舍生忘死,奋不顾身,保护学生,用爱与责任,证明了人民教师的伟大师魂,在全社会赢得了高度赞誉,也引发了对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深入思考和广泛讨论。我转这个帖子是想大家都来讨论一下.不仅限于教师,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关心一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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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.zsdlt.com

2008/6/26 11:52:04

阿落 [离线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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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楼
以下是<征求意见稿>的内容: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(征求意见稿)
   一、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。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的言行。  二、敬业奉献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志存高远,对工作高度负责,勤勤恳恳,兢兢业业,甘为人梯,乐于奉献。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辅导学生。不对工作敷衍塞责。  三、热爱学生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、公正对待学生。对学生严慈相济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。保护学生安全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,促进学生全面、主动、健康发展。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  四、教书育人。实施素质教育,遵循教育规律,勇于探索创新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。培养学生良好品德,塑造学生健全人格,启发学生创新精神。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,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。  五、为人师表。知荣明耻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。衣着整洁得体,语言规范健康,举止文明礼貌。谦虚谨慎,团结协作。平等对待学生家长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,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。廉洁奉公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。  六、终身学习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遵守教师培训制度,不断学习,与时俱进,自觉更新教育观念,完善知识结构,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,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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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6/26 11:53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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